一、征集目的
湖南華年文化旅游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年文旅”)是湖南湘江新區發展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湘江集團”)全資子公司,于2017年5月17日注冊成立,注冊資本1億元。主要負責湘江集團旗下湘江歡樂城、梅溪湖國際文化藝術中心、五星級朗豪酒店、四星級洲際假日酒店、城市島、節慶島、水上清風等文旅項目的整合、管理、運營工作,業務范圍涵蓋文化旅游產業投資、建設與運營、文化投資管理等多個領域。
隨著梅溪湖國際文化藝術中心、湘江歡樂城等重要文旅項目投入運營,湘江集團文旅產業的品牌知名度和社會美譽度不斷攀升,充分展現了長沙都市旅游綜合體旗艦項目的風采。為樹立集團良好品牌形象,充分展現項目風采,擬以湘江歡樂城、梅溪湖國際文化藝術中心等IP為基礎,進行文創產品的開發及運營,其主要目的一是強化湘江集團旗下湘江歡樂城等文旅項目形象,打造優質文創產品IP;二是面向市場推廣,實現創收,打造粉絲經濟。現公開征集合作商,誠邀有意向的合作單位參與洽談。
二、征集對象及合作模式
1、本次招募對象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并依法存續,具有良好聲譽和企業形象,擁有較強經濟實力、產品設計開發能力以及和生產經驗,并有意成為湖南華年文旅官方文創產品合作商的企業或其他組織。
2、合作模式采取“品牌授權、聯合經營”的模式。由湘江集團、華年文旅進行品牌授權,合作商負責設計、研發、生產產品,華年文旅及雪域水寨分公司負責提供銷售場地,雙方組織團隊共同進行終端營銷,并按議定比例進行銷售分成。
3、應征人公司自備媒體資源者優先,可對雙方合作設計、開發、生產的產品進行媒體推廣。
三、設計征集主題
湘江歡樂城、梅溪湖國際文化藝術中心等IP內容資源為設計主題,包括但不限于湘江歡樂城及梅溪湖國際文化藝術中心的標志、名稱、內容、平面設計、影像資料、音樂等IP。
四、設計方案要求
1、設計方案需有新意及創意,根據湘江歡樂城、梅溪湖國際文化藝術中心IP及特色元素進行創意設計單品或產品系列均可。
2、不定期推出符合兩個項目調性的文創產品,產品設計主題為兩類,第一類強化湘江集團旗下湘江歡樂城等文旅項目形象,打造優質文創產品IP;第二類面向市場推廣,實現創收,打造粉絲經濟。
3、每件作品提交時,均需附帶創意文字說明。每個類別產品售賣價格必須有三款產品分別在100元以下、200元以下、300元以下。
4、初步征集階段需要提供初步設計思路及設計方案。
五、征集程序
1、應征企業在 2020年12月25日前提交《應征人意向函》和《特許生產商應征企業信息登記表》(見附件)及相關資質證明文件電子掃描件。
2、收到應征人初步資料后十工作日內,通知符合條件的應征人參與后期正式投標。
六、應征人需提交的相關資料
1、填寫完整并加蓋公章的《應征人意向函》(見附件1);
2、填寫完整并加蓋公章的《應征企業信息登記表》(見附件2);
3、法人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記證書)以及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
4、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險費的證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繳納稅收證明資料:《稅務登記證》復印件,或者投標截止前半年內連續三個月有效的依法繳納稅收的證明(納稅憑證復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繳納的委托代辦協議和投標截止前半年內連續三個月有效的的繳納證明(收據復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機關出具的依法免繳稅收的證明原件。
②提供法人及委托代理人繳納社會保險證明資料:投標截止前半年內連續三個月有效的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證明(繳費憑證復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繳納的委托代辦協議和投標截止前半年內連續三個月有效的的繳納證明(收據復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機關出具的依法免繳保險費的證明原件。
5、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及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6、一般納稅人資質證明;
8、應征以往合作項目類業績,含產品的產品說明、外觀效果圖或實物照片,不同類別產品銷售價格和定制成本參考價格,以政府、國企相關合作案例優先;
9、提供團隊分工架構表(管理、設計、策劃對接組)及團隊資質證明,必須具有豐富品牌設計以及企業終端形象識別系統設計經驗,有良好的溝通能力和服務態度;
說明:1、上述資料需裝訂成冊,并需加蓋應征人單位公章;
2、應征企業應將上述材料的掃描件在 2020 年12月25日 17:00前通過電子郵箱,以“應征湖南華年文旅文創合作商”為郵件主題,發送至規定郵箱: liuqing@xjjt.com.cn
7、聯系方式
【征集人】
湖南華年文化旅游投資有限公司
【聯系人】
聯系人:梁工、柳工
聯系電話:0731-81862816、17773152608
【電子郵箱】
liuqing@xjjt.com.cn
8、其他
此合作征集活動不收取任何費用。湖南華年文化旅游投資有限公司對本次征集活動相關事項擁有最終解釋和決定的權利。
責編:
0731-81869999